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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召开 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现场会议


发布日期:2018-04-20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近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组织市、县两级环保、公安部门及部分涉源单位相关负责人,在肥城市召开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现场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签订辐射安全监管责任书,观摩肥城新陶阳矿业有限公司、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放射源使用管理现场及档案。

     会上,市公安局调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张爱国就辐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市环保局副局长王炳建总结了去年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了我市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2018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明确职责,明确标准,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市区要强化属地管理意识,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制定权限和单位清单,明确审批许可时限要求和监督检查规范标准。二是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上合组织峰会期间辐射环境安全。按照上级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排查隐患,采取特殊管控措施,做好应急响应,全力保障峰会期间辐射安全。三是要督促整改,解决问题,确保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及时组织开展好“回头看”,按照“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的原则,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和震慑一批。同时,建立健全与公安部门辐射安全联勤联动机制,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动互补,形成联合执法、联动处突、合力保障的长效机制。四是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努力推动核与辐射监管、监测能力建设。明确机构队伍,提高职业水平,加大装备投入,切实提升辐射安全监管、监测能力。五是要防患未然、保障安全,积极构建核与辐射安全防控体系。树立底线思维,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