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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截至5月22日)


发布日期:2018-05-22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县市区主办单位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办结是否属实处理类型处理和整改情况备注
120180503-3邱家店镇徐家庄村,村东南铸造厂内,用焦炭炼地条铁,粉尘、大气污染严重,异味严重扰民。泰山区泰山区环保局经查,邱家店镇徐家庄村东南方向有一家铸造厂名为泰安市永兴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5000吨铸造件及70吨机加工件建设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并由泰山区环保局进行审批(泰山环备函[2016]3号)。该公司原料为生铁、废钢等,生产使用1台1吨中频电炉加热(1台0.5吨电炉备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主要是电炉烟尘、混砂粉尘和抛丸粉尘。电炉烟尘和混砂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由三通接头连接,经一台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一根15m高烟囱排放。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烟囱排放。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使用焦炭炼地条铁的情况。


220180504-12西张庄镇驻地,新泰市大东纺织有限公司,没有环保手续开始生产,外排污水。新泰市新泰市环保局建设项目、水新泰市大东纺织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毛纺织加工项目。2008年9月1日,该公司购买原新泰市鲁新毛纺有限公司资产后筹建毛纺织加工项目;2009年12月17日,经新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建设,未验收。20178月被列入新泰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该公司开始停产整治,毛纺织加工项目至今未生产。201858日,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对转办件投诉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公司毛呢染整项目,正在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关于该公司废水外排问题,经查,该公司毛纺织品加工项目未生产;毛呢染整项目的坯布→缩呢→洗呢→烘干→起毛→下水→烘干→剪毛→烫光→蒸呢→检验→成品工序正在生产,染色工序未生产;洗呢工序产生的废水排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外排行为。经排查公司四周围墙及排水沟,未发现排水迹象,只发现厂区西南角外侧雨水排水口有积存水,执法人员现场对积存水采样,经监测,化学需氧量
35mg/L,氨氮3.31mg/L,监测结果未超标。
立案调查2018年5月8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新上染整项目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严格落实环保各项规定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式生产,否则,将依法从严处理。

320180506-3磁窑镇枣庄村,村西南有一家砖窑厂,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严重。查处结果回复已停产,但是该企业还在生产。宁阳县宁阳县环保局建设项目、大气宁阳县磁窑镇枣庄村砖厂名为宁阳县枣庄村建材厂,投资人范某,主要进行煤矸石砖的生产及销售。宁阳县枣庄村建材厂未经环保审批,2011年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了3000万块/年煤矸石砖加工项目。县环保局2017年8月9日决定对该厂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该厂于2018年3月26日履行了处罚义务。
县环保局又于2018年3月8日派出执法人员,就该厂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一案进行了调查,认定该厂生产过程中未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县环保局对该厂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该处罚决定书{宁环罚字(2018)6号}于2018年3月28日送达当事人。2017年4月17日,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范某实施了五日行政拘留。
立案侦查2018年5月9日,宁阳县环保局联合磁窑镇政府及磁窑镇供电所相关工作人员对宁阳县枣庄村建材厂采取了断电措施。宁阳县环保局已将此案件移送宁阳县纪委,下一步将依据相关条例对范某进行相应的党纪处分。
下一步宁阳县环保局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