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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热线泰安市转办案件办理情况(截至 3月30日)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县市区主办单位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办结是否属实处理类型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20180212-3泰安肥城市泰西大街1号,山东泰山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平时不使用,外排异味气体。肥城市肥城市环保局大气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先后在密炼炼胶工序安装炭黑高效自动化滤袋除尘器5套,大功率除尘吸引风机7台及3套异味处理设施,对废气进行密封收集处理。此外,该公司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对现有2台20吨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 374-2 013)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标准。2018年,该公司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在每台炼胶机上都加装了集气装置,并在压出成型车间新上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装置。肥城市环保局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鲁环办[2015] 47号)要求,将该公司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未发现该公司故意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行为。????
220180212-5泰安市旅游经济开发区天平湖公园,环卫人员经常在公园垃圾池内焚烧垃圾;府东路新湖绿园小区15号楼1单元2楼东户,每天早上点柴火炉子烧水,烟气呛人,多次反映未果。市旅游经济开发区市水利局、市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气1.为规范公园管理,自2017年5月份开始,天平湖公园实施物业化管理,通过招投标确定专门物业公司负责公园日常保洁工作,市大河水库管理处园林管理科负责监督考核。入冬以来,公园内落叶增多,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外运处理垃圾,负责卫生保洁的2名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擅自将清扫的落叶焚烧,造成不良影响。2.2月13日上午,两区城管局联合派驻两区行政执法所、新湖绿园小区物业等人员到该住户家中进行调查。经问询,该住户两位老人确实存在在小区内用木柴炉烧水的习惯,给周围邻居带来不便。责令整改1.经市大河水库管理处研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对物业公司实施经济处罚并扣除相应考核分数;责令物业公司加强垃圾清理和垃圾外运;责令其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涉事人员岗位进行调整;责令园林管理科作出深刻检查。2.经过沟通,两位老人已深刻认识到不良习惯对他人及环境的影响,并承诺不再使用。24日上午,两区城管局专人再次到现场回访,确认该住户已没有再使用木柴炉。??
320180224-2岳家庄乡岳家庄村,村南240省道路西中园石化,无环保手续,违规营业。新泰市新泰市环保局建设项目新泰市岳家庄乡岳家庄村村南240省道与石莱镇路口处中园加油站,前身是岳家庄乡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下属加油站,于1985年岳家庄乡政府成立时建设,2002年5月改扩建。2001年8月,岳家庄乡政府通过公开竞标,岳建锋中标取得40年的加油站经营权。2018年3月2日,经现场检查,该加油站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从事成品油经营项目。责令整改对于中园加油站(业主岳建锋)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新泰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安全有序)停止经营,尽快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未经相关部门审批验收合格,不得进行经营。并进行了立案调查,将依法对其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现正在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同时,新泰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岳家庄乡政府下达了督办单,要求岳家庄乡政府对该加油站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停业整改。??
420180301-6银山镇闫海村村西有五家石子厂;沈屯村村西有一家石料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东平县东平县环保局粉尘、噪声2018年3月2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根据信访反映的情况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在银山镇闫海村西、沈屯村排灌站南各发现一处非法石料堆场,现场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在河南省台前县吴坝乡张堂村与银山镇闫海村交界处发现一处移动石子厂、一处非法石料堆场,均位于吴坝乡张堂村境内。拆除取缔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我县境内两处石料堆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同时函告银山镇人民政府,要求其采取措施,按照“两断三清”原则对上述石料堆场进行彻底取缔。
    对位于河南省境内的移动石子厂、石料堆场,县环保局己函告河南省台前县环境保护局,请其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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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80302-5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渐汶河村,宋明运养殖户和村北一家养猪场,粪便乱堆放,异味污染严重。宋明运养殖户距离卫生室和学校不足200米。泰山区泰山区环保局大气经调查,以上两家养殖场未发现粪便乱堆放问题,宋明运养殖户位于禁养区内,2017年邱家店镇已要求该养殖户清理畜禽,不得继续在现址进行养殖,该养殖户清理畜禽后于2018年初又重新进行养殖。责令整改泰山区环保局已函告邱家店镇政府,要求镇政府关闭搬迁该养殖户。??
620180303-5邱家店镇渐汶河村,村南河边的渐汶河化工厂,异味严重。村西学校西邻有一个织布厂,粉尘污染严重。泰山区泰山区环保局大气1.化工厂:经调查,村南河边的渐汶河化工厂名为泰安市旭升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进行农药分装销售,未取得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2.织布厂:村西学校西邻的织布厂名为泰安市瑞祥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使用织布机从事玻璃纤维方格布的编织,已于2017年9月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未发现粉尘污染情况。责令整改泰山区环保局已要求泰安市旭升化工有限公司不得继续生产,现正依法处理。??
720180308-2斑鸠店镇郑沃村,村书记刘传坤在村西非法开采山体,无任何手续、无环保处理设施,粉尘、噪声污染严重。东平县斑鸠店镇政府粉尘、噪声接到举报后,东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斑鸠店镇党委、政府,矿管,国土,公安,环保,供电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组于3月12日至13日,对郑沃村西侧山体进行现场勘察,发现该区域存在2处小型石料加工点,该2处石料加工点无任何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散乱污”企业。拆除取缔现场检查时2处石料加工点未生产,厂区存有部分石料产品。东平县供电公司当即对该2处“散乱污”企业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斑鸠店镇政府对该2处“散乱污” 企业进行取缔拆除。目前,已完成对2处“散乱污” 企业的清理取缔。??
820180314-1泰安市岱岳区房村镇南阳关村,村北500米和谐木业,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废气直排周围环境,夜间车辆运输噪音扰民。高新区泰安高新区环保局大气、噪声经核查,涉案单位名称为泰安市和谐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泰安高新区房村镇南阳关村,主要产品为细工木板、胶合板。该企业于2012年取得环评批复,该企业于2012年建成投产。3月16日,高新区环保局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泰安市和谐木业有限公司厂界噪声、无组织排放粉尘以及锅炉废气进行了监测。经现场调查,企业生产建有除尘设施,4t/h生物质锅炉建有布袋除尘设施。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无组织排放粉尘以及锅炉废气二氧化硫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锅炉废气氮氧化物、烟尘超过《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应要求。停产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有关要求,对泰安市和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并责令企业进行停产整治。??
920180315-9王瓜店镇北仪仙村第四砖厂,使用露天轮窑生产黏土砖,外排有毒有害物质,异味、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身体健康,认为其环评手续不合理,多次向当地反映未果。。曹庄煤矿南200米路西,有3家无手续石料厂,多数夜间生产,查处后依然生产。肥城市肥城市环保局大气、建设项目 1、王瓜店镇北仪仙第四砖厂。该厂2013年7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3年11月办理了环保审批。2016年8月山东省五部门联合印发了窑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后,肥城市也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窑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首先对全市砖瓦窑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根据行动方案对号入座。对无环评手续的统一列入关停取缔类,对前期办理了环评手续的要求全部停业整治,整治完成后能够达标排放的并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方可恢复生产。王瓜店镇北仪仙第四砖厂进行了停产整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017年9月29日通过肥城市环保局验收。按照肥城市经信局、肥城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肥城市水泥铸造燃煤机组等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肥经信字〔2017] 57号)要求,该厂于2017年11月15至2018年3月15日错峰停产。该厂现于2018年3月20日恢复工生产。经现场检查,该厂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现场无异味,无粉尘严重污染状况。2018年1月份至3月19日,有群众对该砖厂反映污染情况4次,均进行了处理并答复,期间北仪仙第四砖厂处于错锋停产状态,未进行任何生产。该反映不属实。                        2、曹庄矿南200米路西无手续石料厂。属肥城高新区辖区的2家。一家是肥城市盛杰建材厂,该厂该石子加工厂曾于1月份被责令停产,但3月初又开始生产,3月12日肥城环保局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已要求其立即拆除生产设施,不得再进行生产。第二家为新上石子厂,是原砖厂业主于2018年3月初新上的,3月3日开工,已对户主路某某、李某某作出停产拆除生产设施要求,责令其3月15日前将生产设施全部拆除。第三家为董刚建筑垃圾加工点,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责令整改曹庄矿南200米路西3家无手续石料厂:属肥城高新区辖区的2家。目前,这两家石子加工厂均已将生产设施全部拆除,彻底取缔,不再生产。第三家董刚建筑垃圾加工点,肥城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行为进行了调查,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已进入处罚程序。??
1020180319-5工业三路,福宽生物公司排放臭气,夜间尤其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无果,请严肃查处。肥城市肥城市环保局大气 经对现场检查确定,该厂气味主要由淀粉车间废气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沼气所致。对此情况,该公司一直也在积极治理中,具体情况如下:1、淀粉车间废气治理项目进展情况:该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淀粉车间VOC废气治理项目招标代理,11月22日项目开标,经评标,确认上海道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75万元。该项目由山东省环保产业集团设计,于2018年2月中旬完成了全部设备安装并随即开始调试运行,目前该设备仍在调试中。2、沼气发电项目进展情况:该公司确定将沼气回收用于燃烧发电处理,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2017年9月21日与东营市申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沼气发电合作协议,投资230万元,2017年10月动工,2018年3月中旬建设完成,3月27日开始试机,该项目正常运行后可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沼气全部回收利用。
    针对之前该公司异味扰民问题,肥城市环保部门多次对其进行过检查并作出了相应处理和处罚,同时促使企业投资新上了气味治理设施。
责令整改虽然该公司建设了异味治理设施,但均在调试中,目前仍不能完全达到理想的效果。对此肥城市已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立即进行整改,督促企业加快调试进度,尽快达到正常运行,解决异味问题。同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也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现已进入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