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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制定“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


发布日期:2018-03-28   浏览次数: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近日,市环保局制定下发《泰安市“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明确评估方式,划定评级指标,着力构建科学、务实、有效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体系,推动各级政府、相关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评估办法》规定,“十三五”期间,市环保局每年将按照评级指标,对各县(市、区)政府、产废单位、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考核。同时规定,各县(市、区)环保局每年要对辖区内的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逐一进行评估。